壹、案例問題
我的轎車停在屋外路旁停車格內,卻遭一名男子駕車高速撞毀,我去報案,警察竟說:你 人又沒受傷,僅是民事案件,讓你備案。這不是毀損罪嗎,警察怎麼可以不受理?
目前分類:生活法律 (157)
- Jan 11 Sun 2009 08:17
車禍僅物毀人未傷,雖無刑事的責任,民事還是得賠錢
- Jan 11 Sun 2009 08:17
民事官司的流程─原告起訴、法官判決、再查封、又拍賣、後分錢
壹、案例問題
我的朋友欠我一筆五十萬元的貨款,討了好久都討不到,朋友甚至還跟向嗆聲:不然就去告啊。我真想打官司來討債,但這民事官司怎麼打?手續如何辦?
- Jan 11 Sun 2009 08:17
刑事官司的流程─警察移送、檢察官起訴、法官做判決、監獄再關你
壹、案例問題
我因酒後駕傷人卡到刑事官司,警察已問過話,但經過二個月了,好像都沒 有消息,這種刑事官司的流程為何?手續怎麼辦?
- Jan 11 Sun 2009 08:17
學生「裸體遛鳥」固不對,但學校『留校察看』卻太重
壹、案例問題
最近長庚大學生因「遛鳥」事案,被學校記二大過二小過「留校察看」,學校好像又無視於社會輿論的壓力,硬是要記,在法律上到底是學校或學生較站得住腳?若該大學生不服氣,可以藉著打行政官司來討回公道嗎?
- Jan 11 Sun 2009 08:17
法官管審判、檢察官管起訴、律師管辯護
壹、案例問題
我曾陪友人到法院旁聽開庭,看見法庭上有穿藍黑色衣服的人,也有穿紅黑色的,到底誰是法官?誰是檢察官?法官、檢察官除開庭外,平常還得做些什麼?常聽人家說檢察官辦案是秘密的,法官審案是公開的,但為何有些法庭開庭時卻關著門,不讓人進去旁聽?
- Jan 11 Sun 2009 08:17
無本生意
一、案例事實
車臣自幼即喜順手牽羊,國二時因父母車禍身亡,乃輟學賦閒家中,經鄰人憐憫推介至A汽車保養場任學徒,以習汽修一技專長,期能自謀生活;未料車臣天性愛好投機取巧,除略懂汽修技巧外,亦與友人學習開鎖技術,因年歲漸長今年已滿十八歲頗懂人情冷暖,復以近年景氣頗差,保養場生意競爭激烈,乃經友人機博教唆,遂利用夜深人靜之際,以萬能鎖竊取停置路旁豐田轎車一輛,得手後先行開往北投風景區兜風後,再以電話向被害車主培才恐嚇,要求交付十萬元現金,並於本年七月二日下午九點將款項十萬元,以紙袋包裝,放置於台北市火車站內之洗手台,並囑咐不得報警,否則愛車將遭解體,培才因愛車心切,乃照車臣指示付款,經車臣取款後告知培才,於植物園旁道路尋回失車,案經培才向派出所報案,經警方循線,逮捕車臣及機博,並移送地檢署提起公訴,試問車臣、機博二人應負何法律責任?
- Jan 11 Sun 2009 08:17
賠錢多少有標準,不是漫天來叫價
壹、案例問題
我因不慎駕車撞傷人,對方卻一開口就要一百萬元,好像是某大女主播的翻版,但我看他僅有左腳受點傷,到底應賠多少錢?有無標準可尋?
- Jan 11 Sun 2009 08:17
期待越大,失望越大
一、案例事實
王小明從小就很喜歡運動,爸爸常教他玩各種球類運動,尤其是籃球,不僅爸爸常跟王小明去體育場玩「鬥牛」,而且也常跟王小明一起觀賞美國NBA職業籃球賽,從小王小明就對美國NBA職業籃球明星耳熟能詳,爸爸常告訴王小明要學魔術強生的控球動作,湯瑪斯的得分後衛,全能球員的大鳥博德,還有硬漢籃板王巴克利的堅忍不拔,當然王小明心目中最崇拜的還是世界最偉大的籃球王「飛天神牛」麥可喬丹。從小王小明房間掛滿了麥可喬丹的照片,身上穿的運動衣一定要有麥可喬丹的照片,而且球衣號碼一定要印上醒目的「23」號,只要穿上麥可喬丹喜歡穿的耐吉運動鞋,王小明總覺得有如神助,很像可以跳得很高,充滿了自信。有一天,王小明的爸爸下班回家很興奮的告訴王小明,麥可喬丹將要到臺灣訪問會見球迷,但因可能要見麥可喬丹的人很多,主辦單位耐吉運動用品公司規定必需購買該公司超過一萬元的商品,才能進入球友會場與麥可喬丹見面。王小明實在很想見自己最崇拜的偶像乙面,但爸爸告訴王小明家裡已經有很多耐吉公司的運動用品,實在不想再多花錢買多餘的運動用品。王小明心想這是可以與麥可喬丹會面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雖然爸爸不贊成,但是從自己每月辛苦存下來的零用錢湊湊也剛好超過一點點,想想把所有辛苦積蓄花在麥可喬丹上也值得,於是發狠向耐吉體育用品公司買了兩雙球鞋、兩套運動服及兩個運動登山背包,剛好超過一萬元。
- Jan 11 Sun 2009 08:17
始亂終棄
一、案例事實
美琪與文章為大學相戀情侶,求學四載稍縱即逝,鳳凰花開,畢業後各奔前程。文章家境富裕,由父母安排負篋西洋,遠赴美國攻讀法學碩博士;美琪家境清寒,父母無力供給升學,乃暫入A法律事務所任助理,以待司法特考謀取公職。自文章赴美後,彼此聚少離多,兩地相思終生情變。逾三月,美琪常感嘔吐,身體不適,經醫師診斷,證實已懷孕四月,近來美琪發覺文章有意與其疏遠,乃託友人暗中查訪,得之文章在美國另結新歡愛萍,猶如晴天霹靂、當頭棒喝,不堪文章始亂終棄,於是決意尋短,遂吞服數十顆安眠藥,企圖自殺,經人察覺送醫撿回一命,其兄武華聞訊心中懷恨難平,乃決意為妹報仇,遂夥同黑道友人阿狗、大目仔探得消息,知悉愛萍將於暑假返台省親,遂於桃園中正國際機場外埋伏守候,由武華親持中共黑星手槍一把,見愛萍現身即刻率黑狗、大目仔將愛萍強押上黑色福特休旅車揚長而去,並駛往復興鄉山區工寮藏匿,伺機勒贖金錢,由黑狗、大目仔共同看管中;而武華則以王八機電話三次聯絡家屬,湊足壹千萬元贖款始肯放人,並以火車丟包方式,約定在中壢桃園間之高架橋,於九點二十分之自強號列車經過時付款丟包,武華取贖後即刻回工寮,以贖款各二百萬朋分黑狗、大目仔並支遣二人先行離去,再以手槍擊斃愛萍,案經警方佈線調查半年後偵破。逮捕三嫌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查提起公訴,試問武華,黑狗、大目仔應負何法律責任?
- Jan 11 Sun 2009 08:17
兩小無猜,莫嘻戲
一、案例事實
王小明是個非常用功的國中畢業生,經過了競爭激烈的學測考試,也考上了理想的高中心裡非常歡喜。王小明在家跟媽媽吵著要趁暑假期間到餐廳打工,但媽媽認為小明年紀還小,而且暑假期間不長,馬上就要到新學校就讀,可能會耽誤課業,王小明心裡很無奈,不過實在不想待在家裡,於是再跟媽媽要求是否可到補習班補習英文,作為升高中的準備,王媽媽心想難得孩子如此上進,也答應王小明的請求。王小明很興奮得上補習班學英文,由於緊繃了很久,去補習班上學反而覺得很輕鬆,於是在補習班很快樂得學英文,下課之後由於心情輕鬆就到處找人閒聊,也因此認識了在補習班幫忙發講義的工讀生小玲。小玲由於父母在家開小吃店,沒有好的讀書環境,只好上補習班工讀,由於也將升國三畢業班,明年就要參加學測考試,也可在補習班讀書準備功課。王小明由於是學測考試的勝利者,而且也是小玲的學長,小玲常常跟王小明請教功課,王小明也覺得小玲長得很可愛,也非常樂意指導小玲功課,於是王小明和小玲兩人在補習班裡同進同出有如小情侶一般。有一天小玲突然提議因為家裡沒有適合的念書環境,希望能夠到王小明家讀書,王小明心想幫助別人用功也是好事一件,於是就帶小玲回家一起研究功課。王小明的父母見到是小明的學妹到家裡一起研究功課,起初也不以為意,但是小玲回家的時間卻越來越晚,而且兩個人都鎖在房間裡,經常快午夜十二時王小明才依依不捨的送小玲回家。王小明的父母越來越擔心,深怕兩個人作出出軌的事情。還好,暑假的時間馬上就過去了,王小明也如願上了明星高中,王小明一時也忘了與小玲在一起的快樂時光,每天快樂得過著新學期的生活。兩個月之後,小玲的父母帶著小玲氣急敗壞的到王小明家,很氣憤得要王小明父母出面負責,因為小玲懷孕了,以一個國中三年級女生懷孕的事實讓小玲及小玲的父母非常不能接受。王小明的父母一時之間也不知如何是好,王小明的父親連連否認表示自己的兒子不可能做這種事,王小明的母親也表示自己的兒子是明星高中的學生很單純,一定是小玲自己在外面亂搞弄大肚子,小玲的父母非常氣憤直衝進王小明家裡質問王小明,王小明嚇得站起來只說「是她自己要跟我要好的!」小玲的父母親氣憤難當,準備要教訓王小明,頓時到法院控告王小明強姦。
- Jan 11 Sun 2009 08:17
表錯情,會錯意
一、案例事實
王太太最重視小孩子的教育問題,每天都會觀察孩子成長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幫助孩子們解決問題。有一天,王太太偷偷得跑到書房門邊看孩子門作功課的情形,發現孩子大寶、二寶均頭彎得低低的作功課,原來是桌子太低椅子太高,造成孩子作功課姿勢不正確。另外,發現小寶卻是手肘緊貼著桌子,桌子的高度已經到了小寶的下顎,小寶可能站著作功課也許比較舒服一點。王太太在書房旁觀察了孩子們作功課的情況,心裡想孩子們身體會不斷得長高長大,但是書桌卻是靜止不動的,如果買一種「成長書桌」,或許可隨時調整桌子的高度,就可解決孩子們閱讀姿勢不正確的問題。王太太馬上向丈夫表示這樣的看法,王先生也深表同感,兩夫妻馬上出發到各大家具行詢問購買「成長書桌」。兩夫妻整個晚上跑了好多家傢俱行,發現不是價錢太貴就是桌子無法預期能夠「成長」,兩夫妻忙了整個晚上毫無所獲,心裡很沮喪。王太太心裡煩悶乾脆上電腦網路逛逛,結果突然在網路商店竟然看到標價僅九百八十元的「小天使牌成長書桌」,王太太內心實在太高興了!心想非趕快把它買下來不可,於是向聯邦銀行經營的線上購物商店,購買了三張「小天使牌成長書桌」。三天之後網路商店送來了三張「小天使牌成長書桌」,王太太高興得拆封郵件,裡面突然掉下了索價二萬九千四百元的帳單,王太太心裡嚇了一跳,很生氣得痛斥聯邦銀行騙人,聯邦銀行卻主張商品置於網站因不小心少寫一個零,如果以九百八十元價格賣出,將使該公司虧本,絕對不會作虧本生意,並要求王太太趕快把書桌退回原處,王太太對於聯邦銀行的服務態度非常不悅,決定向對方採取法律行動。
- Jan 11 Sun 2009 08:17
自拍放網路炫耀 換來妨害風化之罪
壹、案例事實
小連在新聞看到日本AV女優來台撈金媒體大幅報導,覺得自己的身材臉蛋比那些女優好,為什麼他們可以紅我就不能紅,就與男友阿勳在台灣各大風景區拍性愛自拍照,並將照片放在怪魔網路相簿,要大家評價到底是台灣的好還是日本的好,結果引起網友軒然大波,各個討論區.BBS都在討論台灣新秀小連,也讓媒體將焦點往小連身上擺,小連終於覺得為自己爭了一口氣,但最後連警察也請小連到警局說明。
- Jan 11 Sun 2009 08:17
青少年白吃白喝,會不會構成犯罪?
一、案例事實
小英與小明都未滿十八歲,兩人國中畢業後,平時均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某日,小英與小明忽然心血來潮,想至大餐廳大吃一餐,餐後因身無分文,準備開溜之際,為服務生發現扭送派出所,經移送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後,法院如何處理?
- Jan 11 Sun 2009 08:17
王小珍與偽鈔
近來台灣社會詐欺風氣盛行,歹徒拐騙手法花招百出,讓人防不勝防。騙徒都是以挑撥人性裡的貪慾以及恐懼心理為行騙基礎,諸如「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退稅」、「信用卡被盜刷」、「恐嚇威脅」等等的藉口,透過郵件、手機簡訊或是電話流竄於全島人民之間。
顯然是行騙事件太過猖獗的關係,加上現實生活中浮現的受騙者逐日增多,媒體也從來就不願意放過去報導人民受騙的消息。無形之中,整個社會籠罩在受騙的空氣裡。影響所及,人們開始會去注意生活裡的任何可能讓自己受騙的細節,試圖預防受騙受害。例如,長期以來偽鈔的流通一直是個讓大家頭痛的問題,也因此,人們在進行買賣的時候,都會特別去注意個人所經手的鈔票是否是偽鈔。二十七歲的王小珍也不例外,年前她結婚宴請賓客,同時也收到諸多親友的祝賀紅包,其中有一只五千元的大紅包裡頭,居然有一張偽鈔,著實給喜氣洋洋的王小珍澆了一頭冷水。王小珍拿著假鈔,心裡頭滿是不甘心,於是決定和其夫陳大銘商量,看看是不是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將這張偽鈔脫手消費。王小珍的投機想法被陳大銘制止了,因為他認為,這種把痛苦再轉嫁給另一個人的手法損人又不利己。同時,陳大銘也從法律的角度解釋如果拿偽鈔去消費可能觸犯的刑責,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行使、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26#21173;,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而同條第二項則係對於收受之初並不知係偽造變造,事後發覺因為不甘心受損而仍行使者所設專科罰金之較輕行規定,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換句話說,如果王小珍想投機的拿這張她收到的偽鈔去消費,很有可能就會觸犯刑責。陳大銘接著說明拿到偽鈔最好的處理原則,為了兼顧自己及他人的權益,應立即報警處理,假如警方因此破獲偽鈔集團甚至逮捕製造偽鈔者,還會有破案鼓勵獎金。
- Jan 11 Sun 2009 08:17
林大呆案例
一、生活案例
林大呆 民國八十年二月四日生(現尚未滿十四歲),平日好觀看電視,且因父母過於放縱,故對於林大呆所觀看之電視內容從未加以聞問,某日晚間林大呆觀看電視時,因剛好轉台至「彩虹頻道」,見頻道上之女子穿著清涼,搔首弄姿,螢幕上文字亦多淫穢放蕩,引起林大呆好奇,因隔鄰適為某果農存放果物之倉庫,平日無人住居,林大呆隨自窗戶潛入,利用該果農所申設之市內電話撥打色情電話,通話後電話另一端女子,即發出淫浪之聲音,挑逗林大呆情緒。自此之後,林大呆即多次至該倉庫撥打色情電話,迨隔鄰果農收受電信費通知單,發覺有異,旋於倉庫內裝設監視器監視,始發覺係林大呆所為,該果農隨向林大呆反應該情,且告稱如不予賠償,將報警查辦。詎林大呆之堂兄林真呆(現就讀於大學法律系二年級),竟向該果農告稱,林大呆尚未滿十四歲,毋庸負刑事責任,縱報警查辦,對林大呆亦無可奈何云云。
- Jan 10 Sat 2009 04:27
面對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多少先生打太太,爸爸媽媽打小孩,甚至有對親生子女性侵害亂倫。
家庭暴力事件該如何處遇,往往令人不知所措,謹就現行法令之規定淺述處理方法:
- Jan 10 Sat 2009 04:27
簡單又便宜的合法討債
一、案例事實
克培收到法院發的一張文書叫做支付命令,是以前合夥人大明聲請的,要克培付二佰萬,克培莫名其妙,因為大家早就結算清了,因此沒有理會,後來法院竟然查封克培之房子,怎麼會這樣?
- Jan 10 Sat 2009 04:27
驅離毒品,迎向健康,從關懷身邊親友愛人開始
一、案例事實
阿明與阿亮為國小、國中同學,高中畢業後二人仍保持聯絡,也會帶女朋友一起出來玩樂,阿明想開一家店,跟阿亮商借二十萬元,當作創業基金,阿亮就調來足夠的現金,熱心贊助阿明,甚至還多幫阿明墊款十五萬元,買一台車給阿明開店使用。阿明知道阿亮有在販毒,但礙於友誼不曾過問。有一天,阿亮拜託阿明開店裡的車,幫忙載送毒品給各個買主,代為收錢、轉交給阿亮,並約定阿明每次幫忙送「貨」就可以折抵開店及購車的欠款三千元,阿明心想反正只是單純載送,應不算販毒。且阿亮也對阿明保證說:只要不是跨縣市二地之載送,就不算是運輸。基於多年友誼及阿亮先前慷慨的照顧,阿明遂答應阿亮的提議。
- Jan 10 Sat 2009 04:27
銀行變相收取違約金,要他好看!
一、案例事實
A銀行要找國華辦貸款時好話說盡,並且聲稱所提供的房貸是無條件可「隨時清償」的,所以國華就向A銀行簽下貸款契約。結果國華真的要提前清償時,A銀行卻翻臉說,要提前清償可以,不過要付手續費,手續費算一算4萬元,比原來提前清償的違約金3萬元更高,國華想想真是豈有此理!
- Jan 10 Sat 2009 04:27
憂鬱症別怕!勞保給付密技大公開
一、案例事實
錫淵是電子公司的工程師,交往6年的女友突然提出分手,讓他無法接受,沒有心思工作、吃不下飯,持續失眠、不和任何人接觸、一直想自殺,家人帶他去就診,才發現他罹患了「憂鬱症」,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