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天堂」財寶,是無罪嗎?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前些日子,曾永盛曾經在報上看到過有些電腦線上遊戲的玩家,在網路上玩線上遊戲的時候,破解他人帳戶的密碼,或者盜用他人的密碼,進入他人帳戶以後,把他人存儲在帳戶中可供遊戲使用的「天幣」、「寶物」等等,移轉到自己的帳戶或者自已可以控制的帳戶內,供自己使用或者出賣。有人被查出以後,因此被法院判處竊盜或者詐欺的罪刑。
幾天以前,他又在報上看到一則新聞,有一位王姓青年,盜用兩位網友的密碼,登入網友的帳戶以後,把兩位網友各自存儲在他們的帳戶內,市價約值新台幣四萬元的虛擬寶物全都轉到自己的帳戶內,供自己使用。這舉動被網友發覺後報警查獲。後來這位青年被檢察官以竊盜等罪名提起公訴。最近,受理這件案件的地方法院法官就這件案件的竊盜部分,作出無罪的判決,判決的理由指出:依據起訴的犯罪事實,被告是盜取他人儲存在電腦帳戶中的虛擬寶物,屬於一種「電磁紀錄」,有關明定「電磁紀錄」以「動產論」的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條條文,已經在九十二年的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把「電磁紀錄」這四個字刪除,盜竊電磁紀錄以動產論經刪除後,巳經沒有法律依據論以竊盜罪,雖然這種變更電磁紀錄的行為,刑法新增訂的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中,也定有處罰的犯罪條文,不過,這處罰的條文訂明要「告訴乃論」,有權提出告訴的人沒有出面提出告訴,法院只有依法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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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狗咬,可以請求賠償嗎?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這幾天寒流來襲,街頭人來人往,都已穿上厚厚的冬裝,有的愛護寵物的主人,怕他們飼養的狗狗受寒,在外出溜躂的時候,也替它們穿上花花綠綠的厚背心,充分表現出主人的愛心!不過,狗狗總是狗狗,不會因為主人替它穿上一件背心便減低了獸性。曾永盛這天考完月考,提早放學回家,在路上與三、四位同學走在一處,也許是剛考完試,成績是好是壞都已成了定局,最低限度明天是不用再考試了。大家都盡量把心情放鬆,找些有趣話題來逗笑,正當一位同學轉述一段網路笑話,讓同學們笑得前俯後仰的時候,走在旁邊的一位金同學,忽然一聲慘叫,曾永盛轉頭一看,一頭不知從那裡竄出,身上穿著紅花背心的黃金獵犬,張開大嘴咬著金同學的小腿不放。曾永盛想都沒想就把背著的書包取下,手拉著書包的背帶,把書包當作武器用力向那獵狗的頭部摔去,這一摔逼得那狗兒不得不把咬人的嘴鬆開,這時候旁邊的同學看到了也有樣學樣,取下書包紛紛向那狗摔去。嚇得那狗夾著尾巴突圍而逃,曾永盛大聲叫喊著要同學追去,看看是附近誰家的狗。他自己則俯下身來察看坐在地上一直喊痛的金同學被狗咬傷的傷勢,拉起褲管只見小腿上有幾個齒痕的地方都冒出鮮血。就叫一位同學陪著金同學坐計程車到附近的醫院求診,再通知他的家人。他自己則要去會同追狗的同學找出狗的主人。還好,金同學去醫院以後,他們順利找到了狗主人,要他留下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以便今後聯絡。然後再和同學趕到醫院去看金同學,這時金同學的家人巳經趕到,便把狗主人的資料交給金同學的家人,才與同學各自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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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連續犯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曾永盛這天在報上看到一則新聞,讓他納悶了好幾天也想不出所以然來。報上是這樣說的:一位年已四十的蕭姓慣竊,前些日子利用深夜或者假日,獨自或夥同共犯,潛入無人在內的公司行號,專偷高價的電腦主機與印表機等電腦週邊設備,自八十九年三月起,到九十年落網為止,短短一年之內得手高達八十九次,然後將贓物以不到市價五成的低價脫手銷贓,據警方估計,不法所得已有數百萬元之多。檢察官查出蕭姓慣竊,在這一段時期內,都是利用竊取他人財物來維持生活,便用常業竊盜的罪名把他提起公訴。案件進了法院以後,經過法官的一番調查,查出這蕭姓慣竊在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以前,巳經犯了相同的竊盜罪很多次,有二件案件被其他法院依竊盜的罪名判處罪刑,其中一件判了二年有期徒刑,另外一件判了四年有期徒刑。這二件巳經判決確定的案件,行竊的期間,與偷竊八十九件電腦的期間不相上下,行竊的方法也大致相同,因此承審的法官認定後來起訴的偷竊八十九件電腦的案件,與先前已判決確定的竊盜案件是基於概括犯意的連續犯,後來起訴的案件,為前案的確定判決效力所及,因此把後來起訴的案件判決免訴。不必再判處後來竊盜的刑罰了,只須執行前面判決所處的有期徒刑,看起來這位蕭姓慣竊似乎佔了大大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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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審判中,時效會完成嗎?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喜歡在法律問題上鑽研的曾永盛,由於自已學識條件不夠,對於一些層面比較深一點的問題,雖然花費了時間去思考,還是經常隔靴抓癢,摸不著邊際。最近又碰到想了半天想不透的問題。事情是前幾天報上登出一則有關法律的新聞,一位曾任台北市政府雇員的徐姓男子,在工作中結識一位饒姓女同事,民國六十一年五月間,他得知苦戀中的饒姓女子將要與他人結婚,便由愛轉恨,決意要加害饒姓女子,在當月的十一日凌晨,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兇器獵槍、斧頭和小刀,前往苗栗翻牆進入饒宅,闖進饒女居住的臥房,黑暗中開槍誤殺在房中的饒女的妹妹。等到發現自已殺錯了人,仍然用小刀刺進被害人的腹部,用斧頭猛砍被害人母親致成重傷。在被圍捕過程中,還傷害幾位參與圍捕他的人。徐姓男子被捕移送法辦後,就被第一審的苗栗地方法院依連續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上訴高等法院仍然被判處死刑。後來案件被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在更審期中,徐姓男子突然發瘋,經過台大醫院的鑑定,認為他罹患遺傳性的妄想精神病,巳經處於心神喪失的狀態。高等法院便在六十三年三月裁定停止審判。這一停就停了將近三十年,到了前年的十一月才裁定繼續審判,接著在同月的二十日判決把第一審法院的死刑判決撤銷,以追訴權時效巳經完成判決免訴。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在去年底判決把原判決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判決的理由指出:原先高等法院用裁定停止審判,所持的理由是指被告也就是徐姓男子心神喪失,應在他的心神回復以前停止審判,現在徐姓男子的心神並未回復,原法院不等待他心神回復正常,就繼續審判,所為的判決不合法。所以要把原判決撤銷。原來的免訴判決被撤銷以後,整個案件又回到先前停止審判的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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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終身大事,豈可兒戲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曾永盛這天在學校上課,下課的時候看到走廊那頭有幾位同學圍在一處談天說笑,連連的笑聲,吸引他走過去瞧瞧,究竟有什麼新鮮事值得大夥兒起哄,當他一走近,便有同學當著他的面指向一位身材短小精幹,同學稱他「矮腳虎」的王同學,要他報告嚐「香蕉皮」的滋味。曾永盛知道同學口中的吃「香蕉皮」,指的是一個人嚐到失戀的滋味。心想是不是「矮腳虎」在跟女孩子鬧戀愛,被同學們逮到?稍後才在同學七嘴八舌的口中知道是「矮腳虎」心儀已久,一直奉為偶像的好來塢女星兼歌手小甜甜布蘭妮,酒後在今年的元月三日凌晨,在美國的拉斯維加斯的白色婚禮教堂閃電結婚,嫁給兒時玩伴與她同是二十二歲的傑森艾倫亞歷山大,據說這位身價高達一億英鎊,折合新台幣六十億九千萬元的紅女星,在結婚後十二小時便後悔,馬上召來專辦離婚的律師,在律師和公證人以及家人見證下,布蘭妮和她剛結婚的丈夫都在離婚的書面文件上簽字,送到法院完成離婚的手續。不過,有的新聞報導指的是他們辦的是婚姻無效的手續。不問辦的是離婚或者是婚姻無效的手續,他們的短短的婚姻生活已經結束,應無疑問。因此,同學們起哄要「矮腳虎」不要錯失機會,走向國外,很有可能就會人財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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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附合於不動產,喪失所有權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這幾天,家家戶戶都忙著洗洗刷刷進行大掃除,讓門戶煥然一新,準備迎接甲申的猴年到來。曾永盛家當然也不能例外,只是他們家要等到假日,才能有空與母親合力把住宅內外打掃整潔。一些比較粗重的清潔工作,都是由曾永盛獨力擔當。這天下午,當他在陽台整理花盆的時候,忽然聽到樓下巷道中有人大聲叫嚷著:「你三天以內再不給我錢的話,我就帶人來把舖好的地磚挖回去」。便循著聲音向樓下巷道望去,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正站在對面一戶人家的門前,朝著幾天前路過那邊看到的正在換裝地磚那戶人家的屋內吼叫,並配合著猛按門鈴,屋內的人說什麼就是不開門,這叫門的男子也不離開,只是重複地大聲叫嚷和按門鈴,這些騷擾性的動作,引起左鄰右舍的注意,紛紛出來查看是怎麼一回事。這時一位頭髮斑白的老阿伯,走到那中年人的身旁,面帶笑容伸手拍拍那人的肩膀,對著他說:「這位先生,可能是屋裡沒有大人在家,您這樣大動作會把屋裡的小孩嚇到,怎麼敢出來開門。我是這裡的里長,有話可以交代我,我會替您轉告屋主,天下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何必這樣生氣呢!」。這位中年男子本來一肚子火,看到這位里長伯笑臉迎人,說話的口氣又是那麼平和,心中的氣早就消了一大半,也就放緩語氣告訴老里長說:「是這屋主金先生,二十天前找我替他換舖地磚要過年,連工帶料八萬元只付了前金三萬元,地磚早在十天前就舖好,尾款就是拖著不付。今天是第三次來要錢,結果還是見不到人。現在年關到了,很需要錢來週轉,情急之下,所以動作比較粗魯一點。」老里長聽這位舖地磚的老闆這樣說,就滿口答應把老闆要錢的意思轉達,總算把那中年男子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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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薪津會被債權人取走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服完兵役歸來的曾永盛的大表哥,也許是少年時代的叛逆個性,讓他嘗盡人生的苦澀滋味,包括了別人難以經歷的坐牢經驗在內,才感覺自已過去所作所為實在太幼稚了!很需要真正的轉大人。便立志改過自新。去年上半年經過友人介紹,到一家公司的工廠中擔任材料管理員的工作,月薪二萬五千元,有了安定的工作以後,生活逐漸步入正常,規規矩矩作個早出晚歸的上班族,很少有三更半夜還在外面留連等情形。他的家人與親友都為他能夠澈底改過而感到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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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身檢舉賄選,可得大紅包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一元始復,萬象更新。新春時節,不問男年老幼,大家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都是滿口「恭喜發財」的吉祥話。另外心中還都企祇望著對方能夠給個大紅包,討個財源滾滾的好彩頭。猴年的春節,陳總統在台南故鄉發紅包,雖然紅包內只裝有十元硬幣,卻引來不少人排隊討領,有人甚至於犧牲與家人過年團聚的樂趣,在兩週前就餐風露宿去排隊,目的當然不是在紅包中那枚硬幣數額的大小,無非是想藉由 總統賜給的紅包帶來喜氣,捎來吉祥,一年到頭大吉大利,這時候紅包的邊際意義遠大於實質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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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犯罪知多少?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唸國中的曾永盛,一向只知道把握時間,全力投人書本,要為自己未來的學業衝刺。每天的生活雖然緊張,他還是會忙裡偷閒抽空瀏覽一下各種新聞,使自己大門不邁,也能得知天下事。由於可利用的時間有限,看報都是採取蜻蜓點水式的重點閱覽,遇到有興趣的,才會仔細去看。最近因為第十一任總統副總統的大選,將在今年的三月二十日舉行,與選舉有關的新聞,大幅暴增,壓縮了其他的社會新聞。以他的年齡,距離有權可以參與選出自已國家領導人的日子還遠得很,所以對這些新聞,超沒有興趣。現在這些充滿政治味的新聞在媒體上一再出現,等於強迫要他接受,也只好略為瀏覽一二,免得被人問起的時候搭不上口,被譏笑為落伍。前些日子他看到一則有關法務部為端正選舉風氣,杜絕賄選惡行,要揪出那些想利用金錢,換取選票的不法份子,政府特別要送出超大紅包,最高金額是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最低也有五十萬元的檢舉賄選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賄選。這些高額的檢舉獎金,對於一位國中生來說,真是做夢都難以想到的天文數字。曾永盛看了新聞以後,曾經加以思考,覺得想要得到這個大紅包,機會固然重要,下功夫做點功課更有需要。那就是先要瞭解什麼是賄選?才能掌握時機伸手把紅包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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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獎金千萬,緝拿十大要犯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曾永盛夢寐以求要買個人桌上型電腦的願望,終於提前實現,促成這個願望的實現,是拜這個春節之賜,由於春節的來到,讓他收到好幾位親戚長輩給的大紅包,加上上學期學業表現出色,成績大有進步,讓母親萬分高興,也給他一個大紅包作獎勵。手頭有了這一大筆錢以後,徵得到母親的同意,就拿去買一台電腦。不過,母親事前與他約法三章,在考取理想高中以前,除了學業上需要上網查資料以外,每天使用電腦不可以超過半小時。避免耽誤學校裡的功課。買了電腦以後的最大好處便是可以上網看一些即時新聞和資料新聞,只要花上短短幾分鐘,便可得知國內外的大事,讓他省去翻一大堆報紙的時間。這天他在網路上看到懸有高額賞金的十大通緝要犯之一的陳由豪,在國外向國內傳真爆料幾年以前曾經捐獻巨額政治獻金的舊事。有關政治的問題,雖然引不起國中生曾永盛的興趣,不過他對這位當年有財力捐助巨額政治獻金,在商場應該有相當的地位,如今卻不願面對現實,只敢在國外「嗆聲」,不回國把事情說明白,導致擠身十大通緝要犯之列。對這位身居要犯角色的陳由豪這種作法,覺得有點難以接受。他很想知道這位過去在商場上翻雲覆雨的人物,要挨過多少流浪歲月,才能躲過國家法律的追訴?其餘九大要犯的情形是不是相同?另外行政院在去年十一月間對外界宣布,提供新台幣一億元的獎金來緝拿十大要犯,算人頭來平均分配,每名要犯的身價就是一千萬元。也就是說,捉到或者提供線索緝獲這些要犯中的一位,就可以領得獎金一千萬元。除了家財億萬的富豪人家以外,一千萬元對一般人來說都是一筆天大財富,甚至絕大多數的人一輩子都沒有機會能碰到這麼多的錢!據說這些懸賞的獎金沒有限定對象,人人可得。網路上又說,連隔海的大陸人士把這些要犯緝拿到案,照常有賞。很想知道在什麼條件下用什麼方法,才能向政府取得這筆大數目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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