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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咖上機安全:
‧上機遊戲前最好讓電腦重新開機,讓裝有系統還原卡的電腦啟動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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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帳號密碼安全:
‧不要與他人共用同一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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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聚時
1. 不清楚對方來歷前,網友聚會千萬不要一對一,也避免「夜間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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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自保守則

■ 上網前:
家長應多關心子女上網動態,藉交談聊天了解子女上網習慣、交友情形,必要時提醒子女自我保護之道,甚至舉被害案例相互討論,以提高警戒心,避免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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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友二要三不守則:

一、 二要
‧家長要關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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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新手法
1、出錢幫大樓消毒、清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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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賄選20招

1.許以新職務期約賄選。
2.聘請臨時人員在鄉鎮公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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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科技的蓬勃發展,帶給現代人超越空間的溝通平台,不論是拍賣、聊天室、商品行銷、網路遊戲,都在網路這個無遠弗介的廣大領域中來去自如,但是網路的虛擬性卻也帶來許多陷阱,如交友遇害、求職、購物詐騙案件等,尤其寒暑假期間,「上網」成為許多青年學子,在假日休閒娛樂的最佳選擇,如何網路不敗,快樂Online,避免掉進歹徒預設的陷阱,的確是e世代必要的防護罩。


■基本網路安全常識:

‧不輕易透露個人資料,相片、姓名、電話、住址、學校、行動電話、金融卡相關號碼等等。

‧拒絕不當內容之郵件(色情、噁心、暴力、不雅內容),也不要轉寄給他人。

‧不要逛情色網站,以避免病毒入侵以及對身心造成不良影響。

‧不要開啟不明主旨之郵件(附加檔案),未端為〝.exe〞之連結網址也不要隨意連結過去。

‧網路共享軟體繁多,下載安裝前建議先行掃毒或是偵測木馬。

‧網路常是虛幻的,自稱「棘妹」,實際上有可能是怪叔叔,不可盡信網路上的天花亂墜。

‧網路聊天時如出現不堪入目之粗俗、謾罵內容,可以立刻離開。

‧多充實網路犯罪手法的資訊,增強自己的〝免疫力〞,一發現有異,立即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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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現行各機關之首長或主管人員,常有其職務係代理
之情形,雖所代理之職務係依機關組織法規所置,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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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之公職人員須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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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國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立法原意,係藉由
民眾查閱財產申報資料,了解公職人員之財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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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第四項、第五項之規定,須申報財產之主計主管人員,係指辦理會計業務,且依機關組織法規所置並領有主管加給之人員。是主計室副主任,若其職掌非屬會計業務,或非屬前揭所稱主管人員,依現行法之規定,即毋庸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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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儲蓄互助社非屬銀行法第一百三十九條所稱之金
融機構,且其社員股金依儲蓄互助社法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不得有保本保息或固定收益之約定,僅得於年度終了分配盈餘,社股金額為每股新台幣一百元,每一社員股金,至多不得超過社股金總額百分之十,故有關儲蓄互助社之社員股金應屬社員權益(淨值科目)範圍,且社員股金不得隨時提領,性質上與銀行存款有別,應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五條所稱之「對各種事業之投資」。又依儲蓄互助社設立輔導管理與監督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備轉金帳戶之用途係為便利社員短期週轉、轉存股金、繳息、還款及各種代繳代辦款項,且有最高餘額限制,並不得約定利率支付利息,故儲蓄互助社之備轉金亦不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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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
  條第三項規定:「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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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法第九條(以下簡稱本條)所稱「服務之機關」
  是否包含「兼職機關」一節,若該等公職人員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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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乃萬惡之淵,不只是吸食者害自已的健康,下列喚毒品有關的行為都構成犯罪,會受嚴厲的法律制裁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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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曲─施用  ●大家一起吸 :因為同伙的朋友有人嗑藥吸毒,禁不起同儕的慫恿與壓力,所以大家一起吸毒嗑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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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殘害身體健康極鉅  
※ 戒癮十分困難而且非常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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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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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您以為候選人賄選的經費哪裡來?    作者:葉雅婷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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