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法律漫談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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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尋少年,與通緝有別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曾永盛前些日子,在報上看到一則版面並不顯眼的新聞,但是標題:「十二歲女通緝犯,蹺家兩百餘次」卻引起他的注意,就從頭到尾看了下去,新聞內容是指一位目前應該唸小六的邱姓小女生,由於不愛唸書,只有十二歲的她,據她母親表示:巳經有兩百多次的蹺家記錄。每次蹺家被尋回後,送她回到學校上課,都被她悄悄溜走。就在外面鬼混不回家,做母親的根本管不了她。前些日子這小女生在外面與闖空門的竊盜集團混在一處,在同夥下手行竊的時候,小女生就在外面擔任把風。後來被士林警察分局逮到,移送到士林地方法院的少年法庭處理,法官把她責付以後,再傳她到案人便失去蹤影。少年法庭只好對她發布協尋。那天邱姓小女生又在士林街頭遊蕩,被當地的派出所警員發現加以盤問,才知道她是少年法庭協尋中的少年,就送她到少年法庭去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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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往生的人,也要尊敬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最近幾天,曾永盛在報上一連看到兩則有些人不想看的新聞,內容都是關係到往生者的身後事,一個人走完了他的人生路程,塵世間的點點滴滴,不問是好是壞,是大是小,都不會再作計較。但是,這些點點滴滴中,如果有對往生者不敬的話,看在遺族或者至親好友眼中,就會讓他們情何以堪。報上所報導的就是這種情形。第一件事情發生在遙遠的美國俄亥俄州的諾伍德市,有一位體重二二七公斤,現年六十三歲的婦人娜莉絲最近去世,由於身軀肥大,她的遺族替她辦理後事的時候,曾經與當地的葬儀公司講好,要準備一具大型棺木,葬儀公司的人也答應「沒有問題」。想不到到了舉行葬禮那天,親朋戚友都已來到葬禮場地,葬儀公司的人才跚跚來遲,運來的竟是一具只能供一般人使用的棺木,由於尺寸太小,難以將胖婦屍體裝入,臨時又無法再去張羅一具合予尺寸的大型棺木,葬儀公司派來的殯葬人員想出的辦法,是硬把屍體塞入容積不夠的棺木內,導致死者面容被糾成一團,棺蓋沒有辦法蓋上。這時,殯葬人員又出奇招,要死者家屬中兩位大個子的男人坐在棺蓋上加壓,在多人合作下勉強把棺蓋釘上。等到靈柩運到墓穴邊要入土的時候,棺蓋又彈開起來,殯葬人員這時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棺木放入墓穴,舉起鏟子,一鏟一鏟把土往彈開棺蓋的棺木上鏟。死者遺族和親朋戚友看在眼中雖然極度不滿,也只要強忍悲憤,眼睜睜看著他們胡搞,完成這件令人難以忘懷的葬禮。第二件事情發生國內的台北市,市立第二殯儀館的柯姓殮工,去年的三月四日負責為一具鮑姓遺體更換壽衣時,未盡到核對遺體上識別手環和識別防腐卡的責任,將同置在冷藏室內一具黃姓的遺體,誤認為鮑姓的遺體,將鮑姓遺體要穿的壽衣穿在黃姓遺體上。負責火化的黃姓殮工也沒有核對遺體上識別資料,便將黃姓屍體當作鮑姓遺體送往火化。次日上午,一位饒姓殮工要為當天下午舉行告別式並進行火化的黃姓屍體更換壽衣,赫然發現該巳經火化的鮑姓屍體還躺在那裡,趕緊找來柯姓、黃姓殮工查明究竟,才發現燒錯了屍體。為了怕事情張揚出去影響到工作,三人就決定將錯就錯,把鮑姓遺體當作黃姓遺體入殮,並將鮑姓遺體的識別手環所填資料予以塗改。意圖矇混過去。所幸被黃姓死者遺屬及時發覺,沒有再鑄大錯。最近這三個人分別被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並予以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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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妻中頭彩,怎可逐老公出門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前些日子,報上刊出一則引自外電的報導:美國紐約的長島地方,有一位現年七十四歲的女住民康妮,在今年的二月間,深情款款地為七十七歲的丈夫肯尼斯買了一張情人節卡片,順便買了一張樂透彩券,很幸運地中了頭彩,得到美金二千五百萬美元,折合新台幣高達八千五百萬元。本來這對已經自職場上退下來的老夫妻,意外得到大筆金錢,應該是喜出望外,好好地規劃倆人未來的美滿黃昏歲月才對,不料,這位康妮老太太有了錢以後,就對結縭十六年的肯尼斯變得很冷淡,最近,還把丈夫肯尼斯逐出家門,並且告訴他,她將保有所有的彩金,也就是說一毛錢都不會分給她丈夫。其間,肯尼斯曾經向康妮苦苦哀求說,看在買樂透彩的錢都是他出的份上,如果老婆大人不願意把彩金拿來平分,多少分一點給他都願意接受。這些分錢的話沒有一句能打動鐵了心的康妮,不給就是不給。肯尼斯無可奈何只好委請律師對老妻提起離婚訴訟,並且要求分給一半的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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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被查封,主人喪失處分權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星期三下午學校沒有課,曾永盛中午就背著書包回到家中,當他走出他住的大樓那一層電梯的時候,看到他家斜對面那戶鄰居的大門是開著的,這跟平時有點不一樣,警覺性高的他就想到是不是有什麼事情在發生。便走過去站在門外往裡面瞧,看到有好幾個人在裡面,還有人在大聲喧叫著「不要這樣」。當他看到大廈的胖管理員楊伯伯在裡面,住在他家隔壁的黃奶奶,也開著半扇門。在探頭觀看,就覺得應該沒有關係著住宅安全的大事。便開門回家去。直到旁晚他母親下班回來,才把中午看到的情形告訴了她。吃過晚飯,他母親怕他一直在家中埋頭苦讀,有害健康。使帶他到附近小公園走走,透透空氣。剛好隔壁黃奶奶也在那裡散步,她母親就順便問起中午對門鄰居家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黃奶奶嘆了一口氣說:「還不是他們家那位唸大學的大小姐惹出來的事情。」這就打開了她的話匣子,把看到的情形細說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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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可替人運毒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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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怎可出賣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曾永盛最近在報上看到,警方日前在桃園的中正機場,發現兩位由新加坡乘機抵達中正機場,要過境前往日本的旅客,行蹤甚為可疑。經加以追查,這兩位旅客都是由大陸轉往新加坡,再搭機過境台灣轉往日本,以後再轉赴美國。警方加以盤查後發覺他們所持用的護照都是經過變造。令人驚訝的是這兩本護照的「本尊」竟是身在台灣北部某技術學院就讀中的學生。再深入調查,這兩本護照之所以會落在大陸偷渡者手中,是不法人蛇集團玩的技倆,他們在台灣巳經把觸角伸向大學校園,由集團中不法份子滲入學生群中,向一些開銷大,經濟狀況不佳或者信用卡刷爆的學生遊說要他們出賣護照,初期一本收購價格是新台幣三萬或兩萬元,後來有學生見到有利可圖,在介紹過程中每本護照就要抽取佣金一萬元。所以有的學生實際只收到一萬元,他們還是心甘情願地把護照賣了!這些被收買到手的護照,經過不法集團變造後,外加辦妥赴美的觀光簽證,到達那些要偷渡者的手中,價格就從美金五萬元起跳。檢警雙方已經查出北部地區有兩所技術學院共有十五名同學嫌涉出賣護照,目前正在積極查證中。至於收購護照的犯罪集團,也經查明目前有兩個偽造文書集團各自在操作,並已查獲部分嫌犯,主嫌犯也已經被掌握,正在追捕中。這些主要嫌犯一旦到案,必定會有更多為了金錢出賣自己護照的學子現身。報上還說這些學生原先都是無所謂,以為護照賣了以後,去報遺失再補發一本不就得了,想不到現在竟惹出刑事責任來。曾永盛看了報以後著實替這些學生難過,當初為了一點小錢,毫不考慮後果,就把自己的護照賣了。如今落得官司纏身,必定會後悔不已。尤其是那些巳經賣了護照,身份還未爆光的學生,錢不知巳經花到那裡去了,看到了新聞報導以後,整日裡擔心東窗事發,那有可能靜下心來用功唸書,這些青年未來的大好前途,很有可能就此而斷送。想不到小小的出賣護照行為,會惹出這麼嚴重的後果。不知道這些出賣護照的人,未來還要受到那些法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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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獨任與合議審判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曾永盛曾經隨同母親前往士林地方法院去旁聽審判他大表哥的刑事案件,在他的記憶中,看到的是一位身穿黑袍藍領的法官坐在法檯上,翻著手中的資料一直向大表哥發問,坐在法官旁邊身穿黑袍的書記官則低著頭快速地在記錄著。雖然這件刑事案件的審判,已經是二年以前的事情,當時法庭上的審判場面,還很鮮明地停留在他的腦海中。幾天以前,他在報上看到一則新聞,台北地方法院正在進行審判一位在財經界很有名望的大老級人士所涉及的重大刑事案件,要傳喚一位過去在政壇上也是大老級的人士作證。由於事屬空前,未審便先轟動。新聞界人士更是視為值得大幅報導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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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的法律責任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這天曾永盛放學回到家中,看到母親巳經把晚餐料理好了,菜肴都擺在餐桌上,邊看電視新聞邊在等他吃晚飯。這時候新聞正在播出北部有一位原在便利超商打工,賺取學費的半工半讀女大學生,去年滿了十八歲,便向玉山銀行申請到一張額度三萬元的學生金融卡,今年五、六月間,因為身體不適停止打工,成為沒有收入的人。金融卡借的錢便沒有辦法去繳,銀行多次向她催繳,她也曾答應銀行,要用信用卡的循環信用借款付款,結果也沒有去履行。銀行等待了三個月,都沒有回應,便把這筆債務委託一家俗稱「討債公司」的財務管理公司來催討。這家財務管理公司的承辦人員就打電話到這位女大學生家中,由她的母親接聽。據財務管理公司的人表示,當時只是告訴她的家人說,所欠的金額不多,事情應該不難解決。限她五天以內出面處理。否則,要採取法律行動。女大學生的母就把接到的電話內容轉告這位女大學生,想不到女大學生聽了以後,身心承受不了欠債的壓力,私自去購買了十多顆安眠藥,欲要自盡,幸好被她家人發現,才未釀成悲劇。女大學生的母親事後指責這家銀行,不應該為了少許債務,險些逼死一條人命。聲言要去告財務公司的人恐嚇。曾永盛的母親看到這則新聞以後,便對曾永盛來個隨機教育,對著他說:「你看到沒有,自已沒有消費能力,不能隨便刷什麼卡去花費,欠錢總是要還錢,銀行為了回收債務而討債,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欠債的人總不能反過來指責討債的不對,除非他們使用的是不法的手段。你要切記以後進入社會做事,萬事都要量力而為,千萬不可以做出自已力量難以達到的事情。」曾永盛對於母親的刻意叮嚀,當然會牢記在心。不過,他對於那位女大學生,聽到她母親轉述要債的說再不還錢,將要採取法律行動的話,就被嚇得要去尋死的舉措很不以為然。自已既然有勇氣借錢來花,就要突破困難去面對。怎麼可以一句話就被打敗。他很想知道討債的人所說的法律手段,究竟包括些什麼舉動?怎麼會把人嚇得要去尋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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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成習慣,判刑另加強制工作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曾永盛前幾天看到報紙報導,基隆市最近有兩個人,因為竊盜案件先後被基隆地方法院判處重刑,還另加強制工作。這兩個人中的一位是才滿二十歲的陳姓男子,自九十年十月開始,至九十一年八月為止,短短十個月當中,和他的同夥一起犯下七十二件大小不等的竊盜案件,平均每個月作案七.二件。作案的頻率真是令人咋舌。最近的一件案件,是他竊來的贓物中,有一張被害人的郵局金融卡,他憑著所獲得的被害人的出生年、月、日的資料,猜中了被害人設定的密碼,輕易地盜領被害人的存款六千元。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除依常業竊盜罪判他有期徒刑六年以外,還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宣付強制工作三年。另外一位是二十二歲的潘姓女子,也有多次竊盜前科,九十一年間犯下竊盜罪,被判處三個月的有期徒刑,巳經在同年六月間執行完畢。緊接著又犯了竊盜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目前就因為這件案件在執行中。另外該潘姓女子自今年三月間起就因為失業,經濟發生困難,便從事行竊維生,到了今年五月間為止,共犯下六件的竊盜案件。在這六件竊盜案件審理中,潘姓女子在法官面前承認目前無業,靠著偷竊來維持生活。法官認為潘女缺乏正確的工作觀念,又以竊盜為常業,乃將她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並宣告強制工作三年。曾永盛對於這二位不務正業,以竊盜來維持生活的一男一女被判處重刑,覺得這二人不想走正路,專做損害他人財產的無本生意,可說是罪有應得,一點都值不得同情。不過,他對新聞報導中指出這些竊盜常業犯,都受到三年的強制工作處分,有關「強制工作」的意義,可說是一無所知,只能咬文嚼字,體味到那是要他們去勞動,改變他們的生活習慣,矯正他們不正確的工作觀念。因此很想知道一些這方面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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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罰屢犯,有錢難換自由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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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煞」,何種情形下可以刑罰伺候?     葉雪鵬 (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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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可出賣存摺!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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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可以由人代理嗎?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今年的年初,美國與伊拉克的關係就非常緊張,國際關係的專家都預測第二次波灣戰爭勢難避免,果然不久就真的爆發了戰爭。十年前的波灣戰爭,曾永盛當時年紀小,腦海中沒有半點印象,記憶中的一些戰爭鏡頭都來自電影。這次在電視中看到美伊戰爭那些真實場面,真是讓他大開眼界。在美軍以飛彈與空軍的炸彈、 陸軍的坦克圍攻下,伊拉克京城巴格達以及其他大城市,到處烽火漫天、軍人橫屍沙場,人民流連失所,戰爭慘象,令人怵目驚心。還好,這場戰爭因為美軍挾持科技新武器的震懾戰術奏效,揮軍進入巴格達後,哈珊政權因哈珊生死不明遭到瓦解而結束,沒有對生命與財產造成更大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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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代理什麼?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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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白,不能當證據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今年三月間,花蓮縣的壽豐鄉月眉村有一位五歲的陳姓女童,無緣無故就失去蹤影,家人心急萬分,到處找尋都無著落。上月下旬,一位就讀國中的同村張姓少年,被老師發覺行為異常,向他追問,他向老師表示:「放心不少」,老師覺得可疑,便報警處理,張姓少年竟向警方說出:失蹤的陳姓女童,兩個月前到他家開設的雜貨店裡買「蝦味先」,同他發生口角,還用「三字經」罵他,氣憤之下便用雙手把女童掐死,然後把屍體裝入一個大型橘色塑膠袋內,在家中放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趁著人車稀少的時候,拿出來棄置在離家一百公尺外的垃圾子車中。由於所說的情節與女童當時所穿的衣著,與失蹤女童家長所說的女童失蹤前的情節大致相符,警方在半信半疑下決定開挖該鄉的垃圾掩埋場,試圖找到女童屍體。接連挖了二天都無所獲。第三天警方邊挖邊往張姓少年家中仔細蒐證,這時候張姓少年突然改口說:他根本沒有殺害女童,以前所說的那些情節,都是出於他自己腦海中的幻想。他所說的女童當時穿著的衣著,也是在女童失蹤以後才聽村人提起的。由於屍體並沒有找到,女童生死仍然是個謎,張姓少年是否真的如他當初所說的是個殺人兇手,還者是隨便胡亂編湊一通,讓警方忙得人仰馬翻。究竟真相如何?還待警方作進一步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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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學校開除,只能上街頭嗎?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前些日子,很少把視線盯牢電視螢幕的曾永盛,居然被他在螢幕中看到五位身穿軍服相貌堂堂的年輕小伙子,一字排開用標準的動作鞠躬向社會大眾致歉,因為沒有時常看電視,不知道來龍去脈。第二天看報才知道那五位穿著軍服的年輕人,原來都是陸軍軍官學校的學生,今年三月間,在一次考試中集體作弊被查獲。原先學校的獎懲評議委員會就作出開除學籍的決定。校長卻考量到學生的前途以及未來要面對社會,決定從輕把他們依退學的規定處理,讓他們有機會轉到普通大學就讀的時候,可以拿就讀軍校的學分去減抵一部分學分。不過,他們的家長對校長的一片苦心並不領情,為這些學生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甚至置疑校長這種不依規定的作法的法律根據。校長經過檢討後自認所作的退學處分,不合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是無效的處分。便把原先所作的處分撤銷,由校內的申訴委員會逐案再行討論,最後經過表決,除其中一人情節較為輕微記二大過、二小過者外,其餘六人依該校的學員、生學則規定:「違反榮譽制度」、「考試作弊,經查獲有實據情節重大者」予以開除學籍。在民事上每人還要賠償校方新台幣七十五萬至二百二十二萬元。事情至此似乎己無圓轉餘地。被開除的學生六人中的五人,也覺察到大勢已去,但並不肯就此甘心,便集體進行另類抗爭,北上尋求民意代表對校方施壓,企望校方在壓力下能及時變更決定。也許是考試作弊還敢大聲嚷嚷的作法,不為多數人所認同。在民主殿堂沒有得到多大迴響,這幾位青年感覺到氣氛不對,便改變策略,轉走群眾路線,要爭取廣大的群眾給予支持。曾永盛偶然在電視看到的鏡頭,便是他們出現在人群擁擠的公共場所,向群眾公開道歉,要大家給予支持。結果反應也不是很熱烈。以後在媒體上再看不到有關他們的報導,想必是願望難以達成,只好規劃未來該走的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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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認母容易認父難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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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財奪命—重刑伺候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日前一家報紙統計,今年的二月至六月底為止,台灣地區有關金融搶案,累計己經發生了九件。曾永盛流覽一下報導的內容,發現其中四件是侵入銀行中行搶,五件是金融單位利用運鈔車運補鈔票或收取現鈔的過程中受到搶劫。這九件搶案中,除其中一次是持用BB彈的玩具手槍與假的爆裂物以外,其餘八件都是持用真槍實彈的奪命武器。被劫的金額最多的一次是今年五月二十七日發生的新竹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的運鈔車在等紅燈的時候,遭四名騎兩輛機車的持槍歹徒自兩側夾擊,在十五秒內被劫走新台幣三千五百萬元。最兇狠的一次是今年的六月二日,雲林縣虎尾鎮農會的運鈔車前往縣內的土庫肉品市場收款,當收款的吳姓保全人員和戴姓司機把裝有現金的袋子扛上車坐定的時候,兩名歹徒各持一把手槍衝向該車連開十多槍把前座兩人射殺,以後將車內現金五百二十八萬餘元劫走。開槍打傷護鈔人員的也有兩次。被搶的是三月十日彰化縣花壇鄉農會的運鈔車與六月二十七日華南銀行楊梅分行委託立保保全的提款機運補車,分別被劫走現金六百萬元與五百萬元。目前這些重大搶案,除其中有幾件業經偵破外,打死人的與打傷人的運鈔車搶案,都還都沒有破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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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錢獎學金怎可拿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這個暑假,氣溫一直居高不退,熱得曾永盛只想躲在家中讀書看報,懶得外出。與同學間有問題要討論,一通電話也就解決了。這天,有一位姓金的同學打電話與他討論數學的問題,交談了半天才把問題解決。正要把電話掛上,金同學突然冒出一句話來,問他:「想不想拿獎學金?」問得曾永盛忍不住笑出聲來。被金同學聽到後連忙說:「剛才講的是真話,不是亂開玩笑的。」曾永盛便說:「我的功課,在班上擠不上前三名,家境還算是小康,那有資格可以拿什麼獎學金。」金同學接著說:「是我聽我表哥說的,這個獎學金沒有什麼條件限制,只要你在高中或者大學唸書,經過發放單位的同意,就會每個月發給你獎學金。」曾永盛聽了後,笑著對對方說:「你有沒有弄錯。過完暑假我們還是國中生呀!憑什麼去想那些想不到的獎學金,還是多唸點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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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要睜亮眼睛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念國二的曾永盛為了要考好明年的國中學測考試,這個暑假被母親安排了一大堆的複習的課程,讓他好好地充實自己,在未來的考試中出人頭地。他自己也一直以考取第一志願來自許。所以在暑假中不用母親的督促,也會自動自發利用時間來複習唸過的課本。令他沮喪的是上學期剛開始的時候,就與住在附近的好同學任向陽約好要利用這個暑假到外面打工,一方面為自己賺些零用錢;另方面要吸收一些有錢也買不到的人生經驗。當然這些想法只是好同學間互相交換意見,沒有讓家中大人知道,現在為了拼學測,那有時間容許去打工,原先的計劃只好喊卡。暑假開始後曾永盛深怕任向陽誤會他打工的事說話不算數,特別在母親在假期中規定的運動時間內,約任向陽出來打球,順便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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