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小新得標甲縣政府「健康甲縣攝影專輯」採購,不料甲縣政府承辦人汪直向其表示「需要5萬元打點意思一下」,小新不以為意,汪直就百般刁難,讓小新甚為苦惱,如全數交付,因本採購案利潤不多,且公務員本應為民服務,怎可藉機索賄而心有不甘;如不交付,則遭受刁難。正徬徨間恰好看到電視上有法務部「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02)23167586廣告,就打電話向廉政檢舉專線檢舉,法務部(政風司)受理後,將全案交甲縣政府政風室調查,經政風室訪談檢舉人小新並製作紀錄後調查屬實,函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汪直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賄賂罪嫌,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後,判處汪直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小新可否向法務部申請發給檢舉貪瀆獎金?
答:
一、基於「善意的違法告發乃對權力濫用的個人挑戰」之理念,貪污治罪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貪污瀆職案件之檢舉人應予獎勵及保護;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行政院乃訂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下稱本辦法),做為獎勵及保護檢舉人之規範準則。
二、檢舉人於貪污瀆職之罪(例如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之罪)未發覺前,向有偵查權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給與獎金。
三、檢舉人可以書面檢舉或言詞檢舉,其方式如下:
(一)書面檢舉:檢舉貪污瀆職案件,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由檢舉人簽名、蓋章或按指紋。但情形急迫者,得以言詞為之:(本辦法第9條第1項)
1、檢舉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住所、居所或服務機關、學校、團體,及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2、貪污瀆職事實。
3、證據資料。
(二)言詞檢舉:以言詞檢舉者,由受理檢舉機關作成筆錄,交檢舉人閱覽後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其以電話檢舉者,受理檢舉機關應通知檢舉人到達指定處所製作筆錄。(本辦法第9條第2項)
四、獎金給與方式:依本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檢舉貪污瀆職案件,經法院依第4條各款所列之罪判決有罪者,給與獎金三分之一,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後,給與其餘獎金。
五、申請方式:本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檢舉貪污瀆職,經法院判決有罪者,受理檢舉機關應不待檢舉人之請求,依檢察官起訴書、法院判決書及有關檢舉資料,送法務部審核後發給獎金。檢舉人亦得於法院有罪判決確定後,向受理檢舉機關提出申請。
六、本案檢舉人小新以電話向法務部(政風司)廉政檢舉專線檢舉,經甲縣政府政風室訪談檢舉人小新並製作紀錄後調查屬實,復經檢察官認汪直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賄賂罪嫌,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後,判處汪直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符合本辦法第3條第1項給與檢舉獎金規定。因此甲縣政府政風室應主動向法務部申請檢舉貪瀆獎金,經法務部審核貪瀆案件檢舉獎金委員會審核後,先發給本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標準最低給獎金額(150萬元)之三分之一,即50萬元。俟有罪判決確定後,再視科刑結果發給其餘獎金。


度假村旅行筆記 - 溫泉 http://www.wretch.cc/blog/sparty122001
好棒的台灣溫泉和度假村的資訊收集喔!

智慧財產權法律權威 - 智財權 http://www.guojulawfirm.com
台灣關於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相關法律的權威律師,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部落格義勇軍部落格行銷 www.wretch.cc/blog/mrtdemo
史上最強-全國獨家-提供部落格行銷和經營服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aw112501 的頭像
    law112501

    正妹法律顧問

    law1125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